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2-08-10
为加强全省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存储的保税监管场所安全监管,近期,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南京海关、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存储的保税监管场所安全生产联动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涉危保税场所安全生产联动工作机制,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
加强信息共享。各部门要指定专门联络人员,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各涉危保税场所主管海关应主动联系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沟通涉危保税场所安全生产情况。
开展执法协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涉危保税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实施监管,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加强业务培训。交通运输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海关需求,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促进业务交流。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海关、交通和应急部门应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纳入信用体系管理的涉危保税场所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关键词:江苏,涉危保税场所安全生产联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