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阳溢财税 发布时间:2021-11-29
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答: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化学品通常是指具有毒害、会腐蚀、会爆炸、会燃烧、会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虽然也有一定的危险特性,但是有实用价值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如工厂的生产原料,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等。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
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被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
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可以参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