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阳溢财税 发布时间:2021-08-06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
1、隔离贮存: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广州危化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