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阳溢 发布时间:2024-07-09
如何办理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的延期? 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的延期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延期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延期指南
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实施主体: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受理范围:适用于在本市工商登记后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许可。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原件1份);
3、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原件1份);
4、营业执照(原件1份);
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6、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1份);
7、带有储存设施的,提供储存设施文件资料;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文件;新建、改建、扩建的,须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
8、带有储存设施的,须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
9、带有储存设施的,须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原件1份);
1、提交申请(向相关部门或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应急局给予受理;(材料不齐全则会驳回)
3、审批,广州应急管理局对办事人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4、办结,审查通过的,符合规定条件,予以许可。
实地核查,专家评审
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
2、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以上1-5条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7、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以上1-5条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b)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c)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d)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格;
e)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 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关键词: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延期指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延期,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延期